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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心發布時間:2023-04-02 1805 次瀏覽
各市生態環境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清潔生產審核辦法》等有關規定,省生態環境廳對各市上報的2023年度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名單進行了核定,確定對1147家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現將企業名單下達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市生態環境局要按照屬地原則,書面通知相關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督促企業在名單公布后1個月內通過當地主要媒體、企業官方網站或其他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布企業相關信息,在2個月內開展清潔生產審核相關工作,在1年內完成本輪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并將審核報告報當地生態環境部門。
二、各市生態環境局要按照有關規定,提出年度需開展清潔生產審核評估驗收的企業名單及工作進度安排,按計劃組織對企業實施清潔生產審核的效果進行評估驗收。評估驗收情況,由組織評估驗收的部門向社會公布。評估驗收所需費用由相關部門報請地方政府納入預算,承擔評估驗收工作的部門或者單位不得向被評估驗收企業收取費用。
三、各市生態環境局在收到企業報送的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報告后,應督促企業按規定公布相關信息,接受公眾監督。
四、各市生態環境局要做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日常監督檢查,加強過程督導和結果核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確保審核工作質量。對未按規定公布重點污染物產生排放情況、不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在審核中弄虛作假、不報告或者不如實報告審核結果的企業,應依法給予處罰。
附件:2023年度山東省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