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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心發布時間:2022-11-03 1399 次瀏覽
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審議通過,日前生態環境部和更高人民法院、更高人民檢察院、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18家單位聯合印發了《關于推動職能部門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共7個方面20條。第一方面“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明確各地區各部門要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第二方面“明確生態環境保護具體事項牽頭部門”,要求職能部門明確生態環境保護具體事項,地方建立牽頭部門確定機制。第三方面“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履職盡責”,對牽頭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提出工作要求。第四方面“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專題報告制度”,要求有關職能部門就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開展情況每年向同級黨委和政府報告并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第五方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落實情況督辦”,對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領導責任提出明確細化要求。第六方面“加強督察問責和正向激勵”,從激勵和約束兩方面提出要求,鼓勵干部擔當作為。第七方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監督保障”,明確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配合等,并要求生態環境部加強工作協調和統籌銜接。
關于推動職能部門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推動有關職能部門履行好生態環境保護職責,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等規定,按照管發展的、管生產的、管行業的部門必須按“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工作的總體要求,堅持問題導向、明責盡責、權責一致、誰審批誰負責、依法依規、獎懲并重的工作原則,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
(一)生態環境是關系黨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問題,也是關系民生的重大社會問題。各地區各部門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
(二)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作為民生優先領域,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完善體制機制、嚴格監督考核,不斷推動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督促指導有關職能部門在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職責中敢擔當、能負責、形成工作合力。
(三)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不斷建立完善相關政策制度體系,從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抓起,一個問題一個問題抓整改,一項任務一項任務抓落實,統籌推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
二、明確生態環境保護具體事項牽頭部門
(四)承擔重要生態環境保護職責的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商務、市場監管、能源、林草等國務院有關職能部門,根據部門“三定”規定和中辦、國辦印發的《中央和機關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確定的相關職責,梳理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明確部門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具體事項,做好部門間統籌銜接后,按程序依法依規通過本部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同時,要按照職責權限建立完善本部門或本系統職責范圍內的生態環境問題公眾舉報受理和處理機制,接受社會監督。生態環境部門要履行對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主要職責和統一監督管理職責。
(五)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按照中央精神,結合當地實際,及時制定完善本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梳理確定生態環境保護各具體事項的牽頭部門并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同時,要建立研究明確具體事項牽頭部門的常態化機制,對于尚未明確牽頭部門且對生態環境保護影響明顯的具體事項,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應當結合實際情況研究明確牽頭部門,或者要求地市級黨委和政府研究明確牽頭部門,并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研究明確具體事項牽頭部門,上級有關職能部門不應干預。
(六)各地區各部門在新制定出臺涉及生態環境保護的政策文件時,應當根據需要明確承擔具體事項的相關責任部門特別是牽頭部門。
三、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履職盡責
(七)生態環境保護具體事項的牽頭部門應當推動落實相關工作目標、措施和要求,在處理具體生態環境問題時,要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對工作推進不力的其他配合部門,應當加強溝通、協調和提醒,必要時向同級黨委和政府報告。
(八)有關職能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承擔的生態環境保護具體事項分解落實到相關單位,做到事情有人管、責任有人擔、能力有保障。在法律法規、規劃方案、政策制度、標準規范的研究制定和資金投入、裝備保障、監督考核等方面,充分體現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等要求,做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與業務工作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組織實施、同步監督檢查。重大情況按程序及時向同級黨委和政府請示報告。
(九)有關職能部門應當加強對本部門牽頭負責的生態環境保護重點任務的部署推進、監督指導;對職責范圍內發生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要強化監督指導,及時處理處置并不斷完善有關政策。
四、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專題報告制度
(十)國務院有關職能部門每年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履行情況。報告中應當專題報告上年度牽頭負責的生態環境保護具體事項落實情況,并將專題報告事項依法依規在本部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
(十一)地方有關職能部門每年向同級黨委和政府報告,抄送上級主管部門、同級生態環境部門等,有關情況依法依規在本部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
五、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落實情況督辦
(十二)?。ㄗ灾螀^、直轄市)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要認真落實本行政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ㄗ灾螀^、直轄市)黨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應當定期研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聽取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分管領域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情況的匯報,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出現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的,及時組織研究。
(十三)?。ㄗ灾螀^、直轄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要對分管領域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領導責任,組織分管的有關職能部門和單位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以及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劃計劃、政策制度、標準規范等,并加強督促檢查。
(十四)市、縣級黨委和政府要按照?。ㄗ灾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的有關要求,加強對有關職能部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具體落實情況的監督督辦,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以及政府分管負責同志除定期聽取匯報、組織協調外,還應根據實際情況到現場開展督查督辦或牽頭負責推動落實。
六、加強督查問責和正向激勵
(十五)對督察檢查等工作中發現的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以及不作為亂作為、不擔當不碰硬且造成生態環境損害后果或不良社會影響的失職失責行為等問題,應當按有關權限、程序和要求及時移交紀檢監察機關或組織(人事)部門等。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程序受理,依規依紀依法進行調查處理,嚴肅、精準、科學、有效實施問責,既要防止流于形式,也要避免泛化簡單化。對該問責而不問責的,應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督察檢查部門應當堅持精準、科學、依法,嚴格規范督察檢查行為,工作中可充分發揮有關職能部門力量和專業優勢,根據工作需要對發現的問題視情與有關部門會商。審計部門應強化對各級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方面的審計工作。
(十六)鼓勵干部擔當作為、干事創業。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并重,加強干部教育培訓,提高干部履職能力,引導廣大干部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在承擔重要生態環境保護職責的部門領導班子調整補充中,注重選配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特別是堅持綠色發展理念、善于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并且成效明顯的干部。堅持和落實向基層和一線傾斜政策,保障基層和一線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人員合理待遇。按照有關規定表彰在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敢擔當、能負責、實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
七、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監督保障
(十七)建立完善生態環境部門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和公安、檢察、法院等機關聯動機制。有關職能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依法辦理破壞生態環境涉嫌違法犯罪的案件,沒有執法職能的可轉至生態環境部門依法執行。同時,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配合,確保破壞生態環境涉嫌違法犯罪案件及時移送、立案、偵查、起訴、審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建立公益訴訟檢察與行政執法信息共享機制。
(十八)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各類破壞生態環境涉嫌違法犯罪行為,支持有關職能部門依法履職,對阻礙有關職能部門依法履職,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偵查。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涉及生態環境的刑事、行政、民事案件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及公益訴訟等案件,依法受理并及時審查行政機關提出的強制執行申請。人民檢察院強化法律監督,依法嚴懲危害生態環境犯罪,加強對涉生態環境民事、行政訴訟的法律監督,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在行政公益訴訟和民事公益訴訟中的職能作用。
(十九)司法行政機關按照職責權限依法負責審查有關職能部門報送同級政府的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草案,以及需要由同級政府批準的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部門聯合規章;按照職責權限依法負責對涉及生態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規、規章開展備案審查。
(二十)生態環境部要加強工作協調和統籌銜接,會同國務院有關職能部門對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情況、做法及存在的問題開展研究分析,提出意見建議,重大情況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